為嚴厲打擊環境污染違法犯罪,東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緊緊圍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充分發揮打擊主力軍職能作用,加強與環保部門的協作聯動,堅持鐵腕治污“零”容忍的原則,始終保持高壓態勢。12月3日,常平警方成功查處2宗2宗環境污染違法犯罪案件,被查處企業涉及“不正常運行工業廢氣處理設備”違法。
今年10月底,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常平分局在檢查常平鎮一家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和一家服裝輔料制品有限公司時,發現該兩家公司涉嫌排污污染環境,將未經處理的含VOCs氣體的廢氣未經工業廢氣處理設備直接排到大氣中,嚴重污染環境。11月初,市生態環境局常平分局經對廢氣作進一步檢測及相關證據核查后,依法對該兩家公司作出行政罰款拾貳萬元并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同時將該線索提供給公安機關,常平公安分局立即成立由法制室、治安管理大隊聯合屬地派出所組成的專案組,依法徹查此案。
經專案組采取仔細排查、走訪取證等工作,初步發現該兩家公司的廢氣處理工作負責人許某來和簡某均在明知公司工業廢氣處理設備因故停止運轉的情況下,瞞報漏報且未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繼續生產經營,并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含VOCs氣體的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到大氣中,該兩家公司已涉嫌“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為。在警方不懈努力下,分別于11月28日和11月30日將涉嫌污染環境的簡某均和許某來抓獲歸案。經審訊,兩人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兩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目前,東莞石馬河旗嶺河段污水治理工作已進入沖刺攻堅階段,常平公安分局將緊緊圍繞上級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基層“散亂污”企業重點排查,依托社區警務健全村社區環保長效監管機制,強化環保部門與公安機關的聯動協作,完善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堅決對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對于企業而言,安裝工業廢氣處理設備,不僅僅有利于廢氣達標排放,跟有利于企業長遠發展。